1. 1.
    辦理就學減免說明

    一、減免身分類別說明:

    項次

    類  別

    證  明  文  件

    備  註

    1

    軍公教遺族子女(卹內、卹滿)

    撫卹令(須有學生名字、驗正本、繳影本,需報部核准後確定補助別)、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父母親印章、學生本人私章。

    1.新生須另填部頒申請書報部核准。

    2.依教育部規定標準核減學分學雜費。

    2

    現役軍人子女

    軍人身分證、軍眷補給證(驗正本、繳影本) 、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父母親印章、本人私章

    減免學費3/10。

    3

    原住民學生

    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 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父母親印章、學生本人私章

    依教育部規定標準核減學、雜費及學生團體保險費。

    ●學生團體保險費:

      1.上學期:學生團體保險費$575-教育部補助金額$156=應繳金額$419。

      2.下學期:學生團體保險費$575-教育部補助金額$157=應繳金額$418。

    4

    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手冊驗正本、繳影本、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父母親印章、學生本人私章。

    ★重度、極重度(減免學分學雜費10/10及學生團體保險費)

    ●學生團體保險費:

      1.上學期:學生團體保險費$575-教育部補助金額$156=應繳金額$419。

      2.下學期:學生團體保險費$575-教育部補助金額$157=應繳金額$418。

    ★中度(減免學分學雜費7/10)

    ★輕度(減免學分學雜費4/10)

    5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身心障礙手冊驗正本、繳影本、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父母親印章、學生本人私章。

    6

    低收入戶學生

    低收入戶證明、父母親印章、學生本人私章。

    減免學分學雜費10/10及學生團體保險費。

    ●學生團體保險費:

      1.上學期:學生團體保險費$475-教育部補助金額$156=應繳金額$319。

      2.下學期:學生團體保險費$475-教育部補助金額$157=應繳金額$318。

    7

    中低收入戶學生

    中低收入戶證明、父母親印章、學生本人私章。

    減免學分學雜費6/10。

    8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補助公文影本或證明、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父母親印章、學生本人私章。

    減免學分學雜費6/10。

     

    二、符合上列減免身份別同學,請於註冊當天攜帶所需繳附證件及未繳費之註冊繳費單至進修部學務組辦理就學減免並扣除其減免金額,差額再至出納組繳納。

    三、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之證明須為『鄉、鎮、市、區公所』所開立之證明。

    四、就讀碩士在職專班者不可辦理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